问题 | 被借了3000块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尊敬的您,当遭遇借款不还的情况时,您有权向我们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便追回您所借出的三千元欠款。
倘若在撰写诉状过程中遇到困惑,请不必担忧,因为您同样享有口头起诉的权利,只需将相关事项告知人民法院,他们会负责记入笔录,并且会告知与案件有关的当事人此事宜。 如若借款人未依照约定偿还债务,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操作,通过采取强制措施来确保借款人能够遵守还款义务。 关于调解书以及其他应该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件,希望双方都能认真对待并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若借款人再次拒绝履行还款责任,您仍可申请执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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