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欠钱不还怎么办法院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为偿还其债务而故意欠款不还,那么债权人完全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经过人民法院公正裁决后,若判定债权人胜诉,并出具了具有强制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此时债务人仍然拒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毫无犹豫地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面对此类情况,人民法院将毫不手软地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债务人顺利偿还拖欠之债,其中即包含查询债务人财产状况,视实际情况扣留、冻结、划拨、变卖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 同时,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进行还款行为,人民法院便可依据事实情况对债务人进行深入调查,并可根据债务情况分别采取拘留、查封财产、强制划拨等多种执行方式。 当然,上述操作须尽量避免超过被执行人所应承担的还款责任范围。 在决定是否采用上述强制执行手段之前,人民法院会依照规定下达详细的裁定,并向法定附属部门发布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保障各方权益的顺利实现。 总而言之,债权人可以通过向各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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