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是民事侵权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欠债不还的问题通常被视为是ㄧ种违诺行为,并非民事侵权事件。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百二十条,个人的民事权益遭受他人侵占或是破坏,那么作为被侵害者自然有权利向侵权方提出侵权责任的请求。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一阐述通常只应用于民事权益遭受到直接侵犯之时,比如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遭到侵夺,处在这种情境之中的受害者就有权向侵权者提出赔偿责任的诉求。 然而,在涉及到欠债不还的问题中,债务人未能依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这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并没有直接侵犯到债权人的财产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如果行为人因为过失而导致他人的民事权益受损,并且给其带来了实际损害,那么他们应该承担起侵权责任。 然而,欠债不还本身并不能直接构成对债权人财产权的侵犯,因此,这一条款并不适用于欠债不还的情形。 综合以上分析,欠债不还并不属于民事侵权,而是一种违约行为。 债权人可以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债务人提出违约责任的诉求,如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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