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一直不还被起诉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不幸拖欠他人款项并遭对方提起诉讼,那么作为被告的您需要严格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具体要求,积极参与案件审理活动。
首先,请您务必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第十五个自然日之内,向法庭递交答辩状,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做出清晰且有针对性的回应和合理反驳。 如若原告主张的债权具备实质性法律效力,那您或许需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倘若您当下经济状况导致无法全额偿还债务,我们建议您可以尝试与原告进行友好协商,商量出一份合适的还款方案或是分阶段缴清的计划。 至于如若您与原告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异议,您有权向法庭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辩护立场。 而若是法院判决您需偿还原告借款,我们强烈建议您要严格服从判罚,切实履行相关义务。 若在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后,您未能按照判决期限内履行义务,那么原告便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如若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出现,法庭都有权利裁定终止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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