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因肺结核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因肺结核病,判刑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批准后可以不坐牢。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 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