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沂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临沂地区的民众未能及时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债权人可依据我国民事法律法规,向被告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
若被告人住所与长期居留地点不一致,可向其常住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如涉案被告人数众多,各被告人的住所或常驻地点又位于不同行政区域内,则各个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均有权进行审理。 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需预备充分的证据材料,诸如规范格式的借据、银行转账凭证、旁人证词等,用以证实借款行为及借款数额的真实性,同时向被告人提出偿还债务的诉求。 若经法院裁定,被告人应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但被告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依法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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