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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讨债时遇到债务人威胁,应如何处理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债权人在进行索偿之时,倘若债务人予以威胁恐吓,那么在此情形之下,债权人有权依据当地法律规定,正式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由人民法院依照司法程序对争议事项加以裁决和处理。
首先,债权人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限之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先前所居住或者目前财产持有之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便追讨相关债务款项。
其次,若债务人尚在世,则可由债务人本人主动向法院申请宣布其为下落不明人,紧接着由专责人员从失踪人所留存的财产中予以扣押并归还欠款。
第三,若涉及保全人和/或保证人,债权人亦可行使权利,直接向对应责任人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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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3: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