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给别人钱想提前要回怎么做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商途径:
倘若他人拖欠款项迟迟未予归还,并且已过双方约定之还款期限,您可尝试与相关方进行协商,以期达成分期还款或其他合理解决方案。此举相对简洁便利,然却未能提供具有强制约束力的保障措施。 2.法律诉讼流程: 如双方无法就还款事项达成共识且您通过催讨仍无结果时,您有权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或者居住证、民事起诉诉状以及借款凭证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诉,启动法律程序。 3.支付令申请: 作为另一种可能的选择,您亦可直接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以此作为对债务人欠款债权的追索依据。这种方式尽管耗费成本相对较低,但若对方提出异议并进入司法程序,该支付令则很可能失效,最终转化为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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