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钱还清了欠条没拿回来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务必妥善收集与还款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若涉及银行还款事项,则应着重调取转账记录;如为现金还款,便需要关注是否保存了收款凭证或寻求他人证实。
其次,寻找时机与债务人商议,明确表示已如约偿还资金,进一步探寻有无误会引起的误解。 在拟定借条时,建议采取一式两份的形式,双方均应握有原件以备日后查阅。 鉴于借条作为一种简洁、高效的协议确认手段,通常采用手写之法,且其有效性主要依托于签署人的特定身份,也就是须由借款人、贷款人以及收款人亲手签名和盖章。 然而,实际环境中存在债权人、出借方以及送赠人自行撰写,然后让借款人、贷款人以及收款人签名的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若借款人、贷款人以及收款人手中均没有相同的借条,而撰写者在仅剩的一份借条上做手脚,例如增减借款金额,那么究竟该如何辩驳此类行为?反之,若是拥有两份完全相同的借条,双方试图篡改不仅会徒劳无功,反而可能破坏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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