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欠钱不还新规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欠款未偿还之诉的法律期限定为叁整年,自权利享有者得知或应当知悉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以及负有偿还义务的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若权利损害持续超过廿年时间,则由人民法院裁决不再行使司法保护权;若因特殊情形需要,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延长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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