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抵押借钱给朋友,朋友不还怎样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可以。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欠条是双方自愿签字的,欠条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欠条就具有法律效力。
2、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被欠款的一方可以要求欠款方出具欠条,欠条要由欠款方签字的,被欠款方也可以要求欠款人按手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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