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不还找不到人如何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欠款人。人民法院立案后无法送达传票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债务人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并进行缺席判决。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债权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两年之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财产用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