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财产可执行如何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中止执行。
律师解析:
无财产可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在被执行人有财产可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需要随时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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