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
1.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2.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3.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4.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解除劳动合同。 5.经济性裁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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