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债务离婚后可以分割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债务在离婚后能否分割,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体现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比如说,夫妻二人共同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这就是典型的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 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例如,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食品、支付水电费等所产生的债务。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这些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那么就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清偿的方式;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况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且投资收益并未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的债务就是个人债务。 这类债务由举债方个人偿还,离婚后另一方无需承担。 总之,要判断债务能否在离婚后分割,关键就在于准确确定债务的性质。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原是夫妻,婚姻期间小朱私自借款投资,收益未用于家庭,小李不知情。离婚后,债权人要求小李共同偿还该债务,小李认为此为小朱个人债务不应偿还,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私自借款投资且收益未用于家庭生活,依据相关规定,此属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 2、对于此类个人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应由举债方即小朱个人偿还,离婚后的小李无需承担该债务的偿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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