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债务可以只由一人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债务的承担问题需依据债务性质来确定。
当涉及到债务时,首先要明确其性质。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情况下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比如为了家庭的日常生活开销,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共同经营生意所产生的债务等,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需双方共同承担。 当然,如果双方事先有明确约定,该债务由一方承担,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 而若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该方个人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 像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背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这笔钱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用于个人投资且未给家庭带来利益等情况,就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负责偿还。 总之,在离婚后债务承担问题上,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债务的性质以及双方的约定等因素来确定到底由谁来承担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债务承担出现争议。小朱称婚姻期间为子女教育和家庭生活开销所负债务,小李应共同承担;小李则认为部分借款是小朱个人投资且未给家庭带来利益,属于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担责。 案情分析: 1、对于子女教育和家庭生活开销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情况下小朱和小李应共同承担,因为这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产生的债务。 2、若小朱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且未给家庭带来利益,此债务属于小朱个人债务,小李无需承担责任,符合个人债务的认定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