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欠的债务离婚女方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要是这债务没被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生产经营当中,也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不需要去承担这债务的。
夫妻共同债务得满足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才欠下的,又或者是一方进行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活动而欠下的,不过债权人得能够证明这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这种情况。 倘若男方所欠的债务处在上述范围之外,那女方就没有承担责任的必要。 但在实际的情形里,对债务性质的认定往往会比较复杂,得依据具体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别。 要是对于债务的性质出现了争议,是可以通过诉讼这类法律途径来解决的。 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对于男方小朱所欠债务存在争议。小丽认为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自己不应承担;小朱则主张是共同债务。双方对债务性质认定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所欠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且非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产生,按规定小丽无需担责。 2、若小朱主张是共同债务,需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否则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3、小丽可收集消费记录等证据证明债务与己无关,法官会据双方证据及法律规定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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