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会很轻易认定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认定的。
通常来讲,得满足这样两个条件。 其一,这个债务得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像一起过日子的日常开销,或者共同去搞生产经营这类情况,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 要是债务仅仅是一方自己的个人消费,其二,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真实存在,以及它和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共同意思表示之间的关联情况。 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会把全案的各种证据都综合起来进行仔细判断。 如果证据不够充足,那可不会认定为共同债务。 另外,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欠下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这个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不然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给予支持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借款50万元。小李称对此不知情,且认为小朱是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小朱则称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但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双方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主张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但缺乏足够证据,根据相关规定,若无法证明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有关联,难以认定为共同债务。 2、该债务以小朱个人名义所借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也未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事务,所以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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