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夫欠了很多外债与我有关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之后,前夫所欠下的外债通常和你没有关系。
在夫妻共同生活的那段时间里,那些因为夫妻一起生活、一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债务,还有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的生活需求而背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需要一起承担这些债务。 然而,如果这个外债仅仅是前夫个人的债务,并且没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等方面,那么这就属于他个人的债务,理应由他自己去承担,你不需要对此负责。 不过,具体的情况得依据债务的性质、用途等相关的证据来进行综合的判断。 比如说,如果对于债务的性质存在分歧和争议,可能就需要借助诉讼以及其他的一些法律途径来明确责任的归属到底是怎样的。 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一定要保留好各种相关的证据,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够清晰地说明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被追债,追债人称小朱前夫小李欠下外债。小朱认为该债务是小李个人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不应由自己承担。而追债人觉得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就应共同偿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债务是小李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如家庭开销等,即使离婚小朱也需共同承担。 2、若该债务仅为小李个人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根据法律规定,小朱无需承担,此时需看债务性质、用途相关证据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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