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配偶的负债还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后配偶的个人负债通常是由其本人去承担的,而另一方是不用负责的。
不过,这里有一些特殊情况: 其一,要是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是为了家庭一起生活而背负的债务,像日常的衣食住行开销等所产生的债务;还有共同去从事经营活动而形成的债务,比如一起做生意等所负的债务等,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都需要一起承担这些债务。 其二,即便这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个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或者是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了,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才产生的,那么另一方也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得看债务的具体用途以及是否是基于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等这些方面的因素。 要是对该债务的性质拿捏不准,那最好还是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能清楚地明确自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避免在后续的生活中因为债务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在外负债。债权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小李共同承担。小朱称是个人债务,小李也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双方就此产生争议,焦点在于此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若该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产生,如日常开销等,或者是双方共同经营活动形成的债务,那么依据相关规定,此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小李需共同承担。 2、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即便小朱主张是个人债务,小李也得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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