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的个人债务要用妻子的钱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丈夫所背负的个人债务,一般是不应该用妻子的钱去偿还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夫妻二人各自对自身所产生的债务负有个人责任。 丈夫的个人债务,那是他个人的行为所引发的债务,自然应当由他本人利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进行清偿。 不过呢,如果这个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而背负的债务,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而产生的债务,这种情况下,妻子就需要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了,妻子的财产也就有可能被用来偿还该债务。 总而言之,丈夫的个人债务在原则上是由丈夫个人来承担的。 但要是出现了特殊的情况,比如上述提到的为家庭共同事宜所负的债务等,妻子就可能需要和丈夫一起承担偿还责任。 具体到每一个案件,必须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形成的时间以及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外借款50万用于个人投资失败,债权人要求小丽用其财产偿还。小丽拒绝,称是小朱个人债务。但债权人主张小朱借款时虽说是投资,实际部分款项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该债务纯粹是小朱个人投资行为所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且非夫妻共同意愿产生,按照法律规定,应属于小朱个人债务,小丽无需用自己财产偿还。 2、若债权人主张成立,即部分款项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小丽则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