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男方借钱女方需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夫妻离婚之后,倘若男方所借的债务,要是这债务并没有被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当中,也没有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达而产生的,这种情况下,女方是不用去承担该债务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具备两个关键条件。 其一,债务必须是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以及共同的生产经营;其二,债务得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形成的。 要是这两个条件都无法满足,那么这个债务就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没有义务去偿还。 然而,倘若在离婚的时候,该债务被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女方就需要依照事先的约定或者是法律所规定的那样,承担起相应的偿还责任。 比如说,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女方需要对男方的某笔债务进行偿还,或者是法律依据相关条款判定女方需要承担该债务,那么女方就必须按照要求去履行偿还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的债权人小胡找到小李要求偿还小朱所借债务。小朱称借款用于投资,但投资并未有小李参与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小李认为这是小朱个人债务不应由自己偿还,双方产生争议,而小朱和小李的离婚协议未对该债务有明确约定。 案情分析: 1、若此债务如小李所说,既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不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产生,按照法律规定这属于小朱个人债务,小李无需偿还。 2、若小胡能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证明借款虽用于投资但收益用于家庭等情况,而离婚协议未做特殊约定,小李则可能需承担偿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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