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债务如何公证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进行债务公证时,必须要由双方一同前往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公证员会特别仔细地审查债务的真实情况,比如债务到底是多少、有没有合法的依据之类的,同时也会考量双方的真实意愿,确保整个过程是公平公正的。 在准备材料方面,通常得有离婚协议,这里面会明确关于债务的划分等内容;还有债务相关的凭证,像借条、欠款合同等这些,能清楚地证明债务的存在和相关情况。 公证机构会对这些准备好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要是都符合规定了,就会出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 这份公证书在后续可能出现的债务纠纷等情况中,那可就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不过,大家得注意,公证并不是万能的。 要是债务存在恶意串通这种违法的情形,那公证很可能就会被推翻掉。 而且,有些债务本身就属于个人债务,压根就不需要去公证,比如说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背负的债务,就不属于共同债务。 所以,离婚后债务公证这件事得谨慎对待,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选择到底要不要进行以及怎么进行,可不能马虎大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决定进行债务公证。小朱独自前往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员指出需双方一同前来。小朱称小李不愿配合,但认为债务情况清晰,自己带了离婚协议和债务凭证。小胡公证员表示按规定必须双方申请,且要审查债务真实性与双方意愿,双方就小朱能否单独申请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后债务公证需双方共同前往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小朱单独前往不符合程序要求。 2、公证员要审查债务真实性、合法性依据以及双方意愿,小朱虽有材料,但缺少另一方参与,无法满足公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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