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关于共同债务的处理通常是由夫妻共同偿还。
在偿还方式上,首先会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 如果共同财产的数额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归各自所有的情况,那就需要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如何清偿债务;要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法院就会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以及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来作出判决。 具体来讲,那些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像是为了家庭日常消费所背负的债务等,这些都应该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去偿还。 然而,对于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否则就不能将其认定为共同债务,而应由举债的那一方个人来偿还。 总之,在离婚这个过程中,对于共同债务的偿还,必须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全面地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以及债务的性质等各种因素,以一种公平合理的方式来进行妥善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面临共同债务处理问题。小朱认为一些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因为债务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小李则不同意,认为这些债务自己不知情且未用于共同生活。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如果债务是为家庭日常消费所负,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应共同偿还。 2、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若债权人无证据表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为举债方个人债务。法院需审查债务性质、双方财产状况等因素,作出公平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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