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账离婚房子给老婆算转移财产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倘若在欠债之前就已经达成协议,把房子给到老婆,并且不存在那种故意想要躲避债务的心思,那么这种情况是不算作转移财产的。
然而,要是在欠了债之后,为了能够逃避债务而将房子毫无代价地给到老婆,这样的行为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通过诸如放弃其债权、舍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对自身的财产权益进行无偿处分,又或者是恶意地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从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影响时,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的。 因此,必须依据具体的时间节点以及行为的动机来准确判断是否构成了转移财产。 因为不同的情况有着不同的判定标准和结果。 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疑惑或者不确定的地方,最好是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依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给出准确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了一笔钱。之后小朱将自己的房子无偿转给了妻子小丽。小李认为小朱这是在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要求小朱还钱并撤销房产转让行为。小朱则称转让房子是在欠债之前就已和小丽达成的协议,并非恶意逃避债务。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房子转让给小丽是在欠债之前达成的协议且无逃避债务意图,则不属于转移财产。 2、若小朱是在欠债之后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子给小丽,就可能被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小李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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