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借的钱后离婚了算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借款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时候,又或者在借款行为发生后,另一方对该借款予以追认等这些情况出现时,通常情况下会将此借款认定为共同债务。
比如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房产、共同经营生意等,这些都属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范畴,借款用于此类活动,就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倘若借款明确是用于老婆的个人事务,像她个人的日常消费,像买衣服、化妆品等,或者是用于赌博等与家庭毫无关系的活动,并且在借款过程中另一方没有参与其中,也对此不知情,那么一般是不会将此借款认定为共同债务的。 这是因为借款的用途与家庭无关,且另一方没有参与和知晓,所以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3.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需要依据具体的借款用途以及款项的流向等相关证据来进行综合的判断。 例如,仅仅只有一张借条,而难以确定借款的具体用途时,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形,那么就可以不认定为共同债务。 总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该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向小胡借款5万元,小胡把钱借给小朱后,小朱将钱用于小丽的个人生意投资。后来小朱无力偿还,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小丽称不知情拒绝偿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借款用于小丽的个人生意投资,这可能属于共同经营范畴,小丽可能需共同偿还。 2、若小丽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对借款完全不知情,且投资未给自己带来收益等,也可能无需偿还。 3、此争议需要依据借款用途及小丽是否知情等证据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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