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间共同债务离婚后由男方承担可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在离婚之后通常是需要由夫妻双方一同来承担的。
不过,倘若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权人也表示同意的话,那么让男方去承担全部的共同债务也是可行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指的就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求而背负的债务。 当到了离婚这个阶段,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一起进行偿还。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用来清偿债务,又或者财产是各自归各自所有的情况,那就由双方通过协议来决定如何清偿;要是协议没法达成一致,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然而,要是男方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这个债务实际上是女方的个人债务,又或者债权人明明知道这个债务是女方的个人债务,却没有主张让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债务就应该由女方个人来承担,男方是不需要承担的。 总而言之,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在离婚之后要是由男方来承担的话,是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并且征得债权人同意的,要是没有满足这些条件,那么这个债务仍然还是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了共同债务。离婚时,小朱称已与小丽达成一致,由自己承担全部共同债务,且债权人小胡也同意。但后来小朱反悔,小静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若没有双方协商且债权人同意,仍应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之前确有双方协商且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他应承担全部债务。 2、若小朱无法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小朱的反悔缺乏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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