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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内一方做生意赔了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婚姻当中要是一方去做生意结果赔了,那另一方是不需要去承担这个损失的。
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
然而,对于其中一方因为个人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呢,除非这个债务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或者是经过了另一方的认可和追认,不然的话,就应该由欠债的那一方自己来承担。
要是做生意亏损所形成的债务是用在了家庭的共同生活方面,就像购买家庭用的物品啦,支付家庭日常的开销之类的,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份额。
比如说,有一方用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去投资做生意,亏了以后所产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装修这样的共同生活支出,那么另一方就必须要和他一起共同承担这个债务。
总而言之,要确定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关键就在于要看这个债务的用途到底是不是和家庭的共同生活有关系。
如果与家庭共同生活相关,那么另一方就有承担的义务;如果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那么另一方就无需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独自做生意亏损,欠下债务。小胡是债权人,要求小李共同承担债务。小朱称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但小李表示不知情且未追认。争议点在于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小李是否应承担债务。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家庭装修等,小李需承担相应份额。
2、若小朱无法证明债务与家庭共同生活有关,根据法律规定,小李无需承担该债务,因为这属于小朱个人经营活动产生且未经小李认可和追认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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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4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