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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信用卡离婚了会追究配偶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信用卡欠款被视为个人债务。
在离婚后,一般不会让配偶承担责任。
不过,要是这债务是用于夫妻一同生活、共同经营,亦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达而产生的,那配偶就有可能得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比如说,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一方用个人名义办理了信用卡,然后把这笔钱用于家庭的日常消费等共同生活方面的支出,像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之类的,这种情形下,银行是有权利要求配偶一起偿还欠款的。
但是,如果能够证实这债务压根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且配偶也没有在这债务上签字,或者没有作出共同的意思表示,那么配偶就不需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总之,判断配偶是否需要对信用卡欠款承担责任,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定。
要是心里有疑问,最好还是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准确的建议和指导,这样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原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办理了信用卡并欠款。小朱称欠款用于家庭日常消费,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但小李表示并不知晓,也未在相关事务上签字。现两人离婚,银行要求小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成了争议点。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欠款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提供消费凭证等,银行要求小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理。
2、若小朱无法证明,且小李确实不知情、无签字,按照规定,小李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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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0: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