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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其中一人欠债是不是要共同还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倘若夫妻之中的某一方身负个人债务,那么就由这一方自行去偿还,另一方无需一同承担责任。
然而,倘若此债务是被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当中,亦或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事务,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这样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夫妻双方就应当一起去偿还。
比如说,当一方为了购买家庭日常所需的生活用品而欠下债务,又或者是夫妻一同经营企业而产生的债务等情况,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判断某一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其关键之处就在于该债务的用途以及形成的原因。
要是无法清晰地分辨出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在进行诉讼的时候,债权人通常是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等方面的。
所以,绝不能草率地认定夫妻当中的某一人欠债就必定要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一定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以个人名义欠下一笔债务,债权人小胡要求小朱和小李共同偿还。小朱称这是自己的个人债务,小李不知情且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小胡则认为该债务用于小朱和小李的共同生活,但无证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此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且非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就为个人债务,小李无需偿还。
2、小胡主张是共同债务却无证据,难以让法院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能要求小李一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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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3:5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