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债务处理原则具体如下:
1、首先要明确区分债务的性质。 倘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一般会用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当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就需要由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如何清偿; 如果双方协议不成,那么就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2、其次,要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由这一方以其个人的财产来进行清偿,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举例来说,在婚后为了家庭生活而背负的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而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了,那么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背负的债务也会被视为共同债务。 不过,如果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那就按照个人债务来处理。 总之,在处理离婚时的债务问题时,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债务情况以及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进行合理的处理,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有一些债务问题存在争议,例如婚后小朱为了家庭生活借了一笔钱,小朱认为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小李却称不知情不想承担。还有小胡婚前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笔债务,小胡说是个人债务,小丽(小胡的配偶)则认为是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债务,若能证明是为家庭生活所借,根据原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关于小胡的债务,所购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无证据表明是个人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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