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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了另一方要还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通常仍需另一方进行偿还。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指那些为了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经营而背负的债务。
2.当夫妻离婚时,那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理所当然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这些债务,或者财产已归各自所有,那么就需要通过双方协议来确定如何清偿;
倘若协议无法达成一致,就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
3.然而,如果该债务能够明确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背负的债务,那么另一方就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4.所以,要确切判断离婚后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债务,关键在于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实际证据,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确定。
只有这样,才能在离婚案件中合理地处理债务问题,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笔债务。小朱称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小李共同偿还。小李认为这笔债务是小朱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小朱个人债务,自己不应偿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能证明债务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所负,即使离婚,双方也应共同偿还。
2、若债务被认定为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如小朱这笔债务符合此情况,那么另一方小李无需偿还。关键在于依据证据准确判断债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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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