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生意侵占罪标准怎么界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私人投资和商业运营中涉及到侵占禁令的案件中,通常涵盖的情况是参与合作经营的同仁主观故意地从合资公司或者团体那里夺取属于其的资产并非法据为己有,且侵蚀的总价值远超过预先规定的额度标准。
判断某一事件是否构成侵占罪主要依据如下三个重要因素:首先,进行非法占领行为的人必须具备明确的企图,明了正在侵占的财产确实属于合资公司或团体自身,意图擅自占据; 其次,实施侵占行为是上述企图的具体表现形式,例如隐匿、偷偷转移或者单独处置合资公司或团体的财产等; 第三,被侵占的资产数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事件能否成为侵占罪的审查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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