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归一方还是否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之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依然是有效的。
当夫妻处于离婚状态时,那些在婚姻期间为了共同生活而背负的债务,是需要双方共同去偿还的。 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这些债务,又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那么就由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如何清偿;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2.要是离婚协议中规定了某一方要承担全部的共同债务,这个约定仅仅在夫妻两人之间具有约束力,是无法对抗外部的债权人的。 也就是说,债权人依然有权利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去主张全部的债务。 3.不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比如说债权人明确表示同意某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等,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对债务的承担方式进行改变。 4.总而言之,离婚并不能让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消失,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必须要得到保障,这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婚姻期间为共同生活背负债务,离婚时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已归各自所有。小李在离婚协议中承担全部共同债务,但债权人小静仍向小朱主张全部债务,小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后的夫妻共同债务依然有效,需共同偿还。 2、离婚协议中一方承担全部债务的约定只在夫妻间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所以小静有权向小朱主张债务。 3、若债权人明确同意一方承担全部债务等特定情形,债务承担方式才可能改变,本案无此情形,小朱应承担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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