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欠债属于夫妻共同欠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登记离婚过程中,判定某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需全面周至地考察多个关键要素。
若此笔债务服务于维护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或是为了推进夫妻间共同经营或生产活动,亦或基于夫妇二人共有的真实意愿而产生,一般将被权威地权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有证据证明某笔债务实则是由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销(例如: 赌博、吸食毒品等)而承担的负债,则往往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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