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如何划分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破裂之时,关于债务问题的归属和分配原则通常遵循如下纪律:
若确定为夫妻双方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则责任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反之,若是仅属于夫妻中的某一方独自负担的个人债务,那么这部分责任便应由该方独立承担。 而所谓的共同债务,通常涵盖了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以及在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认可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债务。 然而,对于那些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范围之外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些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否则不应视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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