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以后的债务怎么处理好一点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两地分居期间所累积的债务状况下,如若其目的是为了维系夫妻双方的家庭生活正常进行,或是支持共同创业、运营或扩展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工作,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全体成员的明确意愿和约定而形成的,均可视为夫妻间的共同责任。
此类债务需由夫妻双方共同分担偿还义务。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是由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且其数额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那么通常会被判定为个人债务,应由举债方自行负责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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