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时的债务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分居阶段产生的债务,若该笔债务是为了维护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承担的,则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有任何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部分债务将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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