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轨后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因配偶出轨而进行的离婚案件中,对于债务的分配问题,其指导方针通常如下:
若债务为夫妻双方面对面签署抑或事后予以承认(即视为达成合意); 或者该债务被合法认定为是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那么,此等性质的债务应归类于夫妻共同义务范围之内,由夫妻二人共同负担。 然而,如有证据表明相关债务并未投入到家庭共同生活之中,亦或是债权人以个人名义向债务人提供,且数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此类债务便应被划分为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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