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的共同债务怎么算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离异之后,涉及到的共有负债问题,通常来讲将被赋予双方共同分担之责任。
若这些共有债务是发生在婚姻延续阶段,以便更好地维系家庭生活、共同推动生产和经营活动或是源于夫妻双方的合意表达而形成的,即便婚姻已经破裂,两个人仍然要为这笔债务承担起连带的偿还义务。 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向其中任意一方主张所有的债权,一旦某一方承担了债务,他/她便有权利依据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向另一方提出追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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