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分割的东西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异之际,常需解决的核心议题便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进行合理分配。
具体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囊括了在婚姻缔结至解除期间所获得的例如薪资、各种奖励、生产经营所获得之盈利、知识产权上的受益等等。 同时,亦包含了夫妇二人共同购买之房地产物业、机动车辆、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各类资产。 而共同债务则多指为维持家庭生计所需承担的债务,诸如房屋贷款、汽车贷款等。 在进行财产分割时,我们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平均分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每一项财产都要平均分配,而是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如是否存在过失行为、子女抚养权归属、对家庭贡献程度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再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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