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债务问题怎么处理最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分居期间发生的那部分债务,如果其用于支持和维护夫妻共同的生活方式、生产营运或基于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协商一致的意识形态基础上负担的债务,那么这笔债务有很大可能会被确认归属于夫妻财产负债的范畴,并将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的责任。
然而,若该债务以其中一方个人名义超出了家庭常规日常生活所需,则一般会被视为个人负担的债务,应由举债一方单独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在此过程中,应当特别注重搜集和保存和债务使用目的相关的证据以及能够确认夫妻分居事实的证据,从而明确界定债务属性与归属权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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