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离婚债务怎么算利息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分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部分,若这笔债务乃是为了满足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所需或是实现共同生产经营的目的,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就此达成的共同意愿所产生,那么该项债务便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关于利息的计算方式,应根据相关的债务协议或是法律法规进行定位和行使。 然而,倘若这笔债务仅仅是由于其中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的,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通常会被判定为个人债务。 在此情况下,利息应该由负债人一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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