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由谁承担责任和义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被中止期间所形成的负债,一般情况下需依据借款的性质及具体目的来界定应负法律责任者。
如若此项债务是出于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而背负的,往往会被看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两人共担此份重任。 然而,倘若有证据显示此笔负债并未投入到家庭共有生活、集体生产运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识进行操作的领域内,那么这也就意味着这一支出属于借款人的个人债务,仅由这位借款人个人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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