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共同负债如何分割出来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共同负债的分割形式往往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当事人的意愿以及实际面临的各种情况做出更为合理而周全的判断和决策。
如果这笔债务是由于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目的或者在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所欠下的,那么他们应该共同承担这笔债务的偿还责任。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自己的私人债务,例如,是在对方毫不知情的前提下,因为过度沉迷于个人赌博、毒品交易等违法行为而形成的债务,那么这部分债务应由作为债务人的那一方自行负责清偿。 在实际进行财富分割的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会全面考虑到双方的财产状况、经济实力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这个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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