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房贷一方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之后,房屋贷款的支付义务未能由某一方来承担,我们首先应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若经多次努力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另外一位配偶便可以在确保自身信用不受逾期损害的前提下先行代为清偿债务。 接着,他们可依照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的裁决,向那名没有履行还款责任的伴侣索回先前所垫付的金额以及相应的利息。 假设该项房屋贷款的偿还责任已由法律判决加以明确,那么不施行该义务的一方很有可能将面对法律的制裁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