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债务怎么认定标准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事实婚姻中涉及的债务问题时,法律往往会充分考虑到债务的实际用途、形成时间以及双方当事人是否对此存在共同举债的共识或共同意图等相关因素。
若所涉债务确系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计,或承担共同生产经营之责,抑或是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的债务,那么该类债务通常会被判定为共同债务,并依法由双方负担。 然而,如能成功证实该债务实属一方为了其自身不必要的开支而背负,或者债权人在知晓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下仍向其中一方主张债权,则此等情况下的有关债务可能会被视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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