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怎么承担赔偿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债务问题,通常依据债务的性质以及其用途来决定承担责任的方式。
若该笔债务是为了保障夫妻共同的生活需求、生产经营活动或是按照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形成的,即便属于分居状态,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这对夫妇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然而,如有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贷,且借款金额超过了普通家庭日常所需,而债权人无法证明此项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情况下,那么此类债务将被视为个人债务,仅由借款方自行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