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关系的事实婚姻如何承担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关于债务承担问题的处理往往需要对其进行细致划分,明确界定该债务究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抑或是个别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如果此笔债务源于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的共同消费支出、共同参与商业运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债务,那么一般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并由双方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若某笔债务系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资助与自己无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所欠下的债务,或者是一方在未获得另一方许可的前提下,独立筹集资金进行商业运作,且其所得收益确实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等情形,则此类债务应当被判定为个别债务人的个人债务,仅由该债务人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