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如若出现夫妻分居的情况,在这段时间内所产生的负债,若属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责任范围之内,一般会被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并有义务夫妇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然而,若此类负债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且债权人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此项债务被用到夫妻的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活动中,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则将其视为个人债务,仅应由举债一方自行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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